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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回来就知道了,回来吧,封衡。”封凝彩的声音透着一股子掩饰不住的喜悦,确实有点勾人好奇。
封衡此时站在十字路口上,他环顾四周,看向了通往那个酒店的路。
有些人就像天生会魔法,把魔术的种子种进你的心里,她不必走近你,不必看你,不必理会你,那颗魔术的种子自然会在你的心脏里发芽生长,甚至长成参天大树。
封衡觉得童心晚就是魔法的人,他认真回想了一下,实在和童心晚交集不多,每次都是他主动去靠近她,她有段时间也向他靠拢过,但是还未等他来得及冲破她的防线,莫越琛就把她带回去了。
从这一点上来说,他是讨厌莫越琛的。
男人就是这样的生物,尤其是自认为有能力的男人,都不想输给对手。从事业到女人,就想拼个你死我活,抢个痛快。
若是之前,封衡肯定痛下杀手去抢了。但是童心晚坐在轮椅上,蹙着眉尖朝他看时,居然让他有点不忍心。
封衡是什么人呀?从小看着父亲双手沾血,自己也没能保持双手干净的人物。你以为他这么大的家业,这么庞大的公司全是循规蹈矩挣来的?那些名画,那些古董,有几个人收得起?
但是偏偏在童心晚这里他变成了一个绅士。
他觉得这一点挺好笑的,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绅士,也不想当一个完美的人,他喜欢掠夺,喜欢征服,喜欢看着女人温驯地向他低头。现在他这是怎么了?怎么会对一个小姑娘束手无策?心里发痒,却无能为力,很想夺过来,又怕那小烈女狠狠捅他几刀子。他相信童心晚干得出那种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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