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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的聚餐覃时没去,借口身体不适一下班就逃回了住所,他不愿称呼任何住的地方叫做家,覃时从小就没家,即使后来覃时不再颠沛流离,他仍然习惯睡觉缩成一团,犹如湖中的浮萍一般,永远靠不了岸,只能流浪,终生流浪。
小时候的覃时总在想,应该没有比他还苦的人吧,父母在他四五岁时候遭遇车祸双双去世,初中时候奶奶也走了,被叔叔收养的那段日子算是覃时最像人的时候,可叔叔也找了女人,他再次失去了那个暂时称之为家的地方。
争气的是他考到市里最好的高中,叔叔结婚后并没有霸占父母的赔偿款,除去这些年花掉的一些,剩下的全部交给覃时,只是周末时候他也只能住在宿舍,无处可去。
厉惟峥的出现,给覃时带来生命里些许亮光,厉惟峥是高二那年转来他们班的,会打篮球的高大帅哥,走哪都让全校女生尖叫欢迎的那种待遇。覃时凭成绩一直稳稳坐在第一排,厉惟峥凭钱和关系也一直坐在第二排,也就是覃时身后。
厉惟峥除了听课就是望着覃时发呆,覃时的右耳垂后面有一颗小痣,覃时自己都不知道,后来两人厮磨在一起厉惟峥仍喜欢亲吻覃时的右耳,吻完了还在耳垂的地方撕咬一番,这是青春里他对覃时记忆最深的地方。厉惟峥的喜欢炙热不掺杂质,覃时除了学习没有能和厉惟峥可比的地方,他太过渺小,不敢谈爱,只想有个人保护他,做他的依靠而已。他目标明确要上好大学,要考公务员,要努力做到人上人,要有属于自己的家,而家必须是和他人共同组建那种,充满爱的地方,这是覃时对家的执拗,可天大地大,又何以为家。
直到有一天,厉惟峥在周五放学后的操场上,对覃时说
“我家有一个狗窝,你和荔枝一起住吧。”
覃时知道厉惟峥家里养了一条阿拉斯加犬叫荔枝,即使如此,他依然向往任何收留他的地方,哪怕是他口中所说的狗窝,他太需要一块属地了。
自此,覃时一脚踏进了厉惟峥编织的牢笼,栓其一生。也是那个时候开始他难堪的发现,自己被人踩在脚下会获得快感,被关进笼子才会获得安全,甚至浑身被抽烂内心才会拥有片刻安宁。从前的他只是苦,往后的他,步步都是深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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